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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(重點)企業研究院

管理員 2800

一、浙江省企業研究院

申報條件

1、銷售收入達到10000萬元以上,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%或研究開發費用達到1000萬元以上,專職研發人員50人以上,相對集中研發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,科研設備原值總額1000萬元以上;
2、近3年內擁有自主研發的知識產權;
3、已擁有省級企業研發機構,包括省級研發中心、技術中心等;
4、近3年內無環境、安全、知識產權和稅務等違法行為。

獎勵資金

溫州市補助40萬元,龍灣區10萬。

申報時間

7月份等

二、浙江省重點企業研究院

申報條件

1、企業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%
2、擁有國內外有效發明專利授權或軟件著作權
3、專職研發人員50人以上,相對集中研發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,科研設備原值總額1000萬元以上
4、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。

獎勵資金

研發費用5%為分界,每年分別給予100萬元和150萬元的經費補助,連續支持3年。

申報時間

4月或者7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