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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

管理員 2620

認證簡介

        隨著法律法規的日趨嚴格,以及因污染、資源的低效使用、廢物管理不當、氣候變化、生態系統退化、生物多樣性的減少等給環境造成的壓力越來越大,社會對可持續發展、透明度以及問責制的期望值已發生了變化。這使得各組織力圖通過實施環境管理體系,采用一種系統的方法來進行環境管理,以期為“環境支柱”的可持續性做出貢獻,ISO14001標準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。

        ISO14001標準的特性使之適用于任何類型與規模的組織,并適用于各種地理、文化和社會環境,是一個真正的通用標準,在全球范圍內被廣泛應用。該標準提供了一個框架,引導組織按照PDCA(策劃、實施、檢查、改進)的模式建立環境管理的自我約束機制,從最高領導到每個職工都以主動、自覺的精神處理好自身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,響應變化的環境條件,不斷改善環境績效,進行有效的污染預防,最終實現組織的良性發展。

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,在證明組織內部運行了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的同時,還可以幫助組織:

◆預防或減少不利環境影響以保護環境

◆減輕環境狀況可能對組織造成的不利影響

◆幫助組織履行合規義務

◆提升環境績效

◆運用生命周期的觀點來控制或影響組織的設計、制造、交付、消費以及產品廢棄和服務的方式,以防止環境影響被無意地轉移到生命周期的其他階段

◆實施環境友好且可鞏固組織市場地位的備選方案,以獲得財務與運營收益

◆與有關相關方交流環境信息

申報材料

1、有效版本的管理體系文件(手冊、程序文件等)

2、營業執照(副本)復印件或機構成立批文復印件

3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

4、相關資質文件復印件(法律法規有要求時)

5、生產工藝流程圖(適用于工業企業)

6、組織機構圖

7、認證場所清單(適用于有多個相同或類似場所的情況,如分公司、廠、辦、處、所、站、項目部等)

8、重要環境因素

9、環評批復復印件

10、“三同時”驗收報告及批復復印件

11、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復印件

12、消防驗收報告

13、守法證明(適用于二級及以上風險項目。由地市級環保局出具客戶近一年來遵守法律法規,沒有發生重大環境或安全事故的證明)

注:2003年以前成立并到目前為止沒有發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的企業,可以不提供環評報告、環評批復、三同時驗收報告,只需要提交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與守法證明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