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證簡介
CE認證是構成歐洲指令核心的“主要要求”,在歐共體1985年5月7日的(85/C136/01)號《技術協調與標準的新方法的決議》中對需要作為制定和實施指令目的“主要要求”有特定的含義,即只限于產品不危及人類、動物和貨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,而不是一般質量要求,協調指令只規定主要要求,一般指令要求是標準的任務。產品符合相關指令有關主要要求,就能加附CE標志,而不按有關標準對一般質量的規定裁定能否使用CE標志。
因此準確的含義是:CE標志是安全合格標志而非質量合格標志。它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,凡是貼有“CE”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,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,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。
CE兩字,是從法語“Communate Europpene”縮寫而成,是歐洲共同體的意思。歐洲共同體后來演變成了歐洲聯盟(簡稱歐盟)。
申請CE認證的好處:
◆歐盟的法律、法規和協調標準不僅數量多,而且內容十分復雜,因此取得歐盟指定機構幫助是一個既省時、省力,又可減少風險的明智之舉
◆獲得由歐盟指定機構的CE認證證書,可以最大程度地獲取消費者和市場監督機構的信任
◆能有效地預防那些不負責任的指控情況的出現
◆在面臨訴訟的情況下,歐盟指定機構的CE認證證書,將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證據
申報材料
1、制造商(歐盟授權代表(歐盟授權代理)AR)的名稱、地址,產品的名稱、型號等
2、產品使用說明書
3、安全設計文件(包括關鍵結構圖,即能反映爬申距離、間隙、絕緣層數和厚度的設計圖)
4、產品技術條件(或企業標準),建立技術資料
5、產品電器原理圖、方框圖和線路圖等
6、關鍵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單(請選用有歐洲認證標志的產品)
7、測試報告 (Testing Report)
8、歐盟授權認證機構NB出具的相關證書(對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)
9、產品在歐盟境內的注冊證書 (對于某些產品比如:Class I醫療器械,普通IVD體外診斷醫療器械)
10、CE符合聲明(DOC)
注:
1) 除特別說明外, 以上資料請以英文提供
2)對于多種型號的產品申請,請分別提供各型號的資料
3)若是系列產品申請,請附上產品不同型號之間的異同點